無懼港府打壓 港前立法會議員流亡後加入澳洲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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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5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張瑛瑜香港報導)流亡澳洲的香港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近日正式加入澳洲自由黨,表示希望將近年港人移民就澳洲對港、對華政策的聲音帶入主流政黨,繼續為香港、港人移民爭取權益,並鼓勵港人移民後在新家園熱心參與社會事務及議題討論。

許智峯在Facebook上宣布了消息,獲不少網民鼓勵,包括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稱「絕對支持」。早前,這位被港府從多方面對付的所謂「通緝犯」,於2023年8月正式成為澳洲執業律師。他曾形容是「對港共政權的一記耳光」,「澳洲的法律界,清楚向世界展示了,在自由及極權兩者之間,他們站在歷史的哪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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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宣布加入澳洲政黨

香港前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在Facebook亦與許智峯共同宣布加入澳洲政黨。

許智峯的貼文表示,如果是為了個人仕途,他們不會在澳洲加入政黨,畢竟在澳洲政圈有大作為的人大多都是很年輕已經開始在各政黨內活躍。反觀,他們從開始在澳洲政黨參與的角度來說已經算是一把年紀,沒可能與二十多歲就已經開始了的人相提並論。

他指出,加入政黨的理由主要有三個。第一,希望能從政黨參與途徑,繼續與過往透過為港人遊說而認識的政壇人士保持聯絡,把近年港人移民就澳洲對港、對華政策的聲音帶入主流政黨, 繼續為香港、港人移民爭取權益。

第二,他希望能透過以身作則而鼓勵港人移民踴躍參與澳洲政黨政治。第三,作為澳洲大家庭的新成員,他深信移居澳洲的港人能秉承香港2019年的那份民主精神,就是在這個新家園熱心參與社會事務及議題討論,做一個關心澳洲的公民。

他指出,他們沒有任何意圖或期望能在澳洲政壇有什麼個人作為。「但如果我們能做到帶頭效應,令更多港人移民活躍參與政黨政治,為移居澳洲的港人捍衛權益、為澳洲民主制度出一分力,我們已經會十分『老懷安慰』。我們亦盼以身體力行, 鼓勵移居世界其他地方的香港人, 在所在的國家積極參政, 為當地的社會作貢獻, 以熱愛民主自由的心, 發揮香港人的影響力。」

許智峯離港流亡海外

2020年12月離港的許智峯,先經丹麥流亡英國,後在2021年3月入境澳洲。他當時在fb宣布,會在疫情穩定的澳洲,把握時間繼續面對面的國際游說工作,並說要同手足一起努力「打贏返香港」。

同月,他接受澳洲英文大紀元採訪時,呼籲國際社會認清中共本質,不要相信北京當局的任何承諾,並表示希望游說澳洲政府通過《馬格尼茨基人權法》,制裁嚴重侵犯人權的香港及北京官員。

2021年3月30日,中共南澳領館開幕,許智峯與當地香港人及支持者以及被中共迫害的維權人士到場,開啟他在澳洲的首場抗議活動,呼籲澳洲政府制裁中共。

籲港人投白票反制不義選制
遭港府通緝

2021年底,經中共閹割選制後的立法會「選舉」提名期開始後,許智峯於10月在Facebook發貼文,呼籲香港人投白票「反制不義的選舉制度」,希望使該屆立法會選舉成為香港史上白票數字最高的立法機關選舉,並令地區直選中整體白票票數,高於整體當選人的票數。他認為在政權打壓民間社會之下,投白票是香港人切實可做到最大政治動員。

其呼籲引來廉政公署稱,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是違法行為,提醒市民不要轉載違法內容,並會要求社媒平台刪除內容。廉署11月宣布通緝他與另一前區議員丘文俊,聲稱二人涉嫌煽惑他人於立法會選舉投白票及不投票。

曾經遇襲 之後仍然發聲游說

不過,2022年8月7日,他於澳洲悉尼一間餐廳遇襲。當時澳洲註冊非牟利的香港人組織「澳港聯」引述目擊者稱,一名年約五十餘歲、操流利廣東話的華裔男子,在餐廳內向許智峯潑水及辱罵,對方更出言恐嚇,揚言若不是現場人多,就會攻擊許,又稱下次再見到就會打許。許智峯當時促請澳洲政府嚴肅調查事件,防範中共的滲透,保障香港人在澳洲的言論自由及人身安全,以及保護澳洲的自由及文明。

施襲者Billy Kwok後來被判兩項刑事恐嚇罪及一項襲擊罪被判罪名成立,處以「社區矯正令」12個月,以及罰款500元澳幣(約3,000元港幣)。當時許智峯稱,事件反映協助共產黨在海外打壓異見者,必承擔個人後果。

遇襲後,許智峯仍然積極參與社運及游說工作。2022年9月,許智峯 、澳港聯等澳洲六大城市港人組織,組成國會游說團,約見澳洲的參眾議會議員及相關官員,討論港人相關移民政策、制裁中港官員、中共對澳洲政治干預及國安威脅、要求關注民主派初選「47人案」被告等。

2022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當日,他亦在南澳國會大廈前,與越南社區和法輪功社團譴責共產黨犯下的嚴重侵犯人權的罪行。

2023年1月,他與澳洲外長黃英賢會面。許當時提到,黃英賢是其在國際政治游說工作上,少數願意公開與他會面的現任政府官員,並認為她會見自己,可能牽涉中澳外交風波,但仍不忌諱,算是離散香港人、甚至是香港民族在國際連結工作上的突破。許智峯表示,自由國家不應再為失信失義的「一國兩制」背書,而是應該公開提出質疑。

港府針對手法層出不窮

另一方面,雖然許已經身在海外,港府仍然沒有放過他。2020年12月3日,許智峯宣布流亡歐洲後,他與家人的銀行戶口分別隨即遭到凍結,涉及匯豐銀行、恆生銀行和中銀香港的5個戶口,包括他的數百萬港元積蓄。戶口曾有一段時間獲短暫解凍,他當時稱已把一些積蓄轉移到安全地方。隨後,他和家人的戶口再度被凍結。

2021年8月,許智峯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煽動分裂國家」及「勾結外國勢力」,被法庭頒下通緝令。他之後指,如果沒有離開香港,民主派初選「47人案」亦會有他在內,自己則是案中的第48人。

2022年4月,許智峯指律政司已對許智峯及其家人發出財產限制令,禁止他們處理任何在香港的財產,不過當局的限制令並沒有交代施加財產限制的理據,亦沒有列明涉及哪一宗案件,或哪一條罪行等。

他表示,財產早已轉移外地,限制令對他形同虛設。他亦表示,其太太及母親為家庭主婦,從未參與政治或公共事務,被政府針對明顯是國安法權力無制約下的株連行為,手法可恥。他呼籲香港及國際社會關注事件,懲罰不義政權。許智峯當時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形容,事件是中共在國際上散播白色恐怖,如果海外人士繼續高調聲援香港的自由,及要求抵制中國,中共就會無所不用其極去將他們滅聲,不惜騷擾他們的家人,以經濟手段作威嚇。「什麼國際金融中心形象,保護私有財產等,香港政府全部都放在一邊了」。

被指藐視法庭判監3年半

此外,許被裁定4項刑事藐視法庭罪成,在2022年9月被判監3年半。他被指其在2020年年底提供虛假資訊,聲稱到丹麥外訪,令警方向他發還護照,其後棄保潛逃,誤導行為是精心策劃。許智峯同日於社交網站回應對判刑「嗤之以鼻」,表示「有罪的是暴政」,並批評《港區國安法》下香港法庭已成「共產黨的法庭」,針對異見的政治審訊、判刑,已成為香港常態。他強調將以自由身,為香港人的自由抗爭到底。

翻查資料,許智峯涉及的控罪,包括在2021年涉嫌違反《選舉條例》,煽惑他人在立法會換屆選舉投白票及不投票;因參與2020年民主派初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因違反保釋條件和缺席法庭聆訊而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2019年7月「光復屯門公園」遊行,涉嫌刑事毀壞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2020年立法會會議中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遭懸紅100萬元通緝

2023年7月3日,警方國安處高調開記者會,稱正分別每人懸紅100萬元,通緝8名涉嫌干犯國安法、身在海外的人士,包括許智峯,指他涉嫌主張「港獨」及外國制裁香港。當時許智峯表示,懸紅令民主國家更清楚明白,中共正走向更加極端的威權主義,自由國家不會引渡他們。

其後,警務處國安處人員在同年9月,到許智峯外父、外母及許智峯太太兄長住所突擊搜查,帶走3人,了解他們與許智峯是否仍有聯絡或任何金錢往來。他當時回應,「政權對民主和自由的打壓,無日無之。我最強的回應是:如常生活、如常工作;如常為香港的民主自由,用力倡議、遊說;如常發聲、如常保持社交及公共生活;已安排好的演說、會議、訪問,如常進行。」

被頒令破產 許批政治操弄

許智峯在港期間,曾就多宗反送中運動期間的事件訴諸法庭。他曾經入稟要求警方公開催淚彈成份以提出司法覆核,但法官下令終止訴訟,並要求許支付彌償訟費。許亦就西灣河警員開槍事件,及深水埗的士撞人兩案提出私人檢控,惟遭律政司介入撤控,許申請司法覆核被駁回,同樣須付彌償訟費。

另一方面,許被裁定4項刑事藐視法庭罪成,亦被判須付懲罰訟費。

2023年11月,許智峯遭律政司入稟申請破產,並在今年2月被高等法院頒令其破產兼支付訟費。許智峯批評破產申請屬「政治操弄」,又指在港破產毫不影響他在澳洲的生活和財政,「也絲毫無損我作為律師的法律執業工作」。

通緝犯成澳洲良民律師

在港府從多方面對付期間,許智峯於2023年8月經宣誓及通過品格審查後,獲南澳洲最高法院頒令,正式成為執業律師。

他說,申請律師資格時,須申報他在香港的刑事紀錄,包括《港區國安法》下的100萬元懸紅通緝令、藐視法庭罪、藐視立法會罪、襲擊罪等。他一共申報23條控罪及7項通緝令,笑言自己可能是「澳洲歷來最多刑事紀錄的律師」。許認為,澳洲的律師會及法庭考慮過這一大堆罪名後,依然裁定他有良好品格,是成為律師的合適人選,背後意義非常深遠。

許指出,當港共政權不遺餘力地抹黑他「走佬逃犯」、「過街老鼠」時,但澳洲的司法機構及法律專業團體卻接納並裁定他為品格良好的人,形容是「對港共政權的一記耳光」。他說,「澳洲的法律界,清楚向世界展示了,在自由及極權兩者之間,他們站在歷史的哪一方」。

許智峯在阿德萊德市中心一家本地律師行執業,職位是事務律師,主要執業範圍是民事及商業法。他又說,會義務協助來澳洲申請政治庇護的香港人,特別是年輕人。他指自己作為親身經歷過香港警暴、國安法劫後餘生的香港人,會向同樣受港共逼害的人,盡量提供法律支援。

他曾經表示,對自己成為律師感到既興奮亦戰戰兢兢,在一個只生活了兩年的地方執業,在法律外,還有不少當地法律界的文化及傳統,需要慢慢學習、摸索。他又說,會好好在法律工作上累積經驗,「就像鍛鍊武功般」,「難保有一天,在國際法庭被刑事審判、被指侵犯人權的,倒過來會是現時張牙舞爪、打壓香港自由的人」。@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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